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对抗数字化系统仿真平台招标人为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SCMC-24064-15E
2.2 招标范围:电子对抗数字化系统仿真平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安装及交货地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江苏省扬州市吴州东路186号)。
2.4 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8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者为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份与本次招标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技术要求+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
3.1.3投标人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3.2信誉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以下情况的投标人:
3.2.1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为准)。
3.2.2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资信证明所致单位不限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如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3.2.3未被列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一级集采供应商黑名单、未被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未列入七二三所供应商黑名单;采用的仪器仪表等主要设备为原厂原装产品;投标人须针对上述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2.4其他要求:所投货物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7本项目不接受附加条件的报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22时00分至2024年11月7日00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