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冷水溪100MW风电项目升压站扩建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冷水溪100MW风电项目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松桃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升压站扩建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2-ZB2-ZB-016-217。
2.2 项目名称:松桃县冷水溪100MW风电项目升压站扩建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
2.3 项目概况
松桃县冷水溪风电场位于铜仁市松桃县永安乡和甘龙镇境内,本期工程规划容量100MW,一次建成,计划于2025年投产。风电场接入甘龙220kV升压站,松桃县冷水溪风电场(100MW)、松桃县木树风电场(50MW)、松桃县木树风电场(30MW)、松桃县大坪农业光伏电站(200MW)共4个项目采用联合送出,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由松桃县大坪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配套建设(本期项目扩180MVA主变1台),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在建的长兴220kV升压站,新建线路长度约64km,导线选用JL/G1A-2×500mm²,长兴220kV升压站以 1 回220kV线路接入已建的500kV松桃变电站。本工程对甘龙220kV升压站2号主变进行扩建,包括配套的GIS、SVG、35kV开关柜、接地变、二次系统等。松桃县冷水溪风电场场区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甘龙 220kV升压站2号主变35kV侧。本工程分摊送出线路长度约23.5km与松桃大坪光伏项目分摊的40.5km共同组成甘龙升压站至长兴升压站线路总长。
2.4 招标范围
松桃县冷水溪100MW风电项目升压站扩建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包含升压站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安装、送出线路相关手续及证照办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试验检测、电力质监、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性能保证、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手续及证照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用地预审、环保、水保、压矿、地灾等合规手续由承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并完成支付服务合同款;办理本项目交叉跨越电力、通讯、公路手续及初代可电网评审、施工图评审、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手续等工作,支付相应费用。
(2)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购买和测量、地质勘探、微观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满足工程要求的其他勘察、设计、服务。
(3)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气配件、钢筋、混凝土、钢芯铝绞线、塔材、金具、绝缘子、专用工器具及消耗品的采购(除主变、箱变、GIS、SVG、35kV高压开关柜、35kV接地变兼站用变成套装置、0.4kV低压开关柜、二次成套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除外的其他设备等甲供设备除外的其他设备)及运输、甲供设备卸车(车板交货)、接收和保管、螺栓复检试验、全部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专项验收(质监、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及项目涉及的所有的验收项目)、机组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质保期内完成修补其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相关工作,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建设工程(包含主变基础及油坑、220kV户内GIS、35kV开关柜、SVG基础、接地工程、场区性建筑及地下设施等)、220kV送出线路工程基础开挖、基础浇筑、铁塔组立、导线及附件安装、辅助工程、大件运输加固费、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验收及服务,承包人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咨询、项目验收并承担除发包人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设计配合、施工图文件审查、微观选址、电力工程备案及质量监检(含地方质监站)、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及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消防验收、工厂培训、现场培训、设备调试、机组试运行、质保期内质保服务等;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直至通过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项目档案组卷及验收、竣工验收。
(6)承包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7)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发包人购买,承包人必须为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所有人员强制购买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包含了意外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和工程施工中所必须的其他保险。
(8)全部工作应满足地方政府及电网公司全部要求。
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永安乡和甘龙镇境内。
2.6 计划工期
计划2024年12月15日开工,2025年3月30日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但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目标不变。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1项220kV(含)以上送出线路EPC工程项目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EPC合同中包含送出亦可)。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项220kV(含)以上送出线路EPC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EPC合同中包含送出亦可)。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项220kV(含)以上送出线路EPC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EPC合同中包含送出亦可),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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