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金陵电厂2025-2026年度全厂绿化养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全厂绿化养护:厂区重点绿化地面积:251966平米(绿化养护一级标准);厂区、江堤及厂界范围内预留地面积:534140平米(定期修剪,控制草坪高度,重点区域养护相当于绿化养护三级标准)2.全厂生产办公等区域绿植采购、定期更换及养护。人数不少于9人。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江苏公司金陵电厂2025-2026年度全厂绿化养护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
2.5 服 务 期: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2.6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全厂绿化养护:厂区重点绿化地面积:251966平米(绿化养护一级标准);厂区、江堤及厂界范围内预留地面积:534140平米(定期修剪,控制草坪高度,重点区域养护相当于绿化养护三级标准)2.全厂生产办公等区域绿植采购、定期更换及养护。人数不少于9人。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绿化养护或施工业绩,且须为投标方直接签订的合同,不得为分包合同,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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