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农产品食品药品灭菌保鲜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农产品食品药品灭菌保鲜产业园项目,招标人为洛阳万晟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并且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嵩县农产品食品药品灭菌保鲜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0635-2401G1293ZZ
2.2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洛阳昊隆药业有限公司西北100米(S229东)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90.00亩,总建筑面积41927.24平方米,其中仓库建筑面积为8239.10平方米,冷库建筑面积为7285.25平方米,趁鲜加工车间/晾晒间建筑面积为12292.30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 2935.91平方米,辐照车间建筑面积为4395.11平方米, 制冷机房建筑面积为1089.6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 55.8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 4297.45平方米,倒班楼建筑面积为1336.64平方米,同时完成园区的道路硬化、场地铺装、给排水及供配电等工程。项目地块容积率为1.08,建筑密度为52.39%。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调试、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计划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总工期7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2资质等级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需满足所负责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需满足所负责工作内容的业绩要求):
①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或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规模≥4万㎡或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在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材料,以竣工时间为准。)
②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规模≥4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需满足所负责工作内容的证书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2024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信誉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1对被列入下述网站名单的投标人或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如有新的查询路径,以新的查询路径为准);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如有新的查询路径,以新的查询路径为准);
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如有新的查询路径,以新的查询路径为准);
3.6.2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8.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8.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8.5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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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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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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