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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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总容量(MWh)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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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01-04-0 30-01 |
集中式储能系统 |
45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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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01-04-0 30-02 |
组串式储能系统 |
500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或其设备制造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PCS(储能变流器)、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测试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致或为所属子企业);投标人应至少具备其中两项自主研发及装配制造能力。
2)投标人 2022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 10GWh(合同业绩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 5MWh,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参数页、签字页),如业绩为框架合同请明确签订使用容量否则不予计入累计合同业绩。至少 5 个单体项目容量 2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参数页、签字页,以及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等)。
3)投标人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BMS、EMS、PCS)应具有 CMA(中国计量认证)、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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