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东惠州、新疆巴州、新疆克州、河北赵县
2.1.2建设工期:12个月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物联网燃气表120060台,分两个标段。其中惠州燃气、赵县燃气含送检,巴州燃气NB-IOT物联网膜式燃气表(G2.5表、G4表,定制IPV6网络协议,含送检和安装)、超声波燃气表(含检验)、表接头(含垫子)、表接头垫子、防盗扣及防盗扣手钳采购,包括但不限于:NB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以及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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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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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NB-IoT膜式燃气表 |
G2.5 |
29400 |
惠燃:13000台,赵县:3000台,巴州10400台(安全表)、克州30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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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IoT膜式燃气表 |
G4 |
26000 |
巴州26000台(安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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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IoT超声波燃气表(温压补偿型) |
G2.5 |
5000 |
赵县50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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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IoT超声波燃气表(温压补偿型) |
G6-G40 |
130 |
巴州:G6:40台、G10:30台、G16:30台、G25:20台、G40: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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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NB-IoT膜式燃气表 |
G2.5 |
28400 |
惠燃:12000台,赵县:3000台,巴州10400台(安全表)、克州30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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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IoT膜式燃气表 |
G4 |
26000 |
巴州26000台(安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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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IoT超声波燃气表(温压补偿型) |
G2.5 |
5000 |
赵县50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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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IoT超声波燃气表(温压补偿型) |
G6-G40 |
130 |
巴州:G6:40台、G10:30台、G16:30台、G25:20台、G40: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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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式燃气表基表要求为投标单位自主生产的基表或使用上海真兰基表(WG2.5S型表)、山东荣成宇翔(G2.5BA型表)、前卫基表(QK2000 G2.5型表)或同档次或更优的品牌产品,基表的生产制造标准应符合GB/T6968-2019技术标准和JJG577-2012检定规程,或欧盟EN1359技术标准。 适用气源:天然气。 膜式燃气表数据采集技术要求:塑封双干簧管、霍尔脉冲、光电直读或磁传感器脉冲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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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中标人根据深能燃控所属各公司发出的订单分批进行供货,最终采购数量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
2、投标人须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不允许只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应以标段为单位,分别制作并上传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两个标段的商务及技术的投标内容应一致,即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无需按标段分别制作,但须按标段分别上传,在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标段一、标段二”即可,但报价投标文件则必须按照两个标段分别制作并上传),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开评标顺序为:先标段一、后标段二。投标人只能作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若投标人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标段二的评标。
2.3交货时限及交货地点:巴州分批送货,自订单下达当日起,NB燃气表IPV6(G4、G2.5)20日内,表接头(含垫子)、表接头垫子、防盗扣、防盗扣手钳15日内将经过交货地质检部门检定合格的货物送达订单中列明的交货地点。惠州、克州、赵县自订单下达之日起7日内,将经过交货地质检部门检定合格的货物送达订单中列明的交货地点。
2.4巴州实行订单份额季度动态调整机制。即,首个季度(即第一次订单所在季度)订单分配标段一中标人承担不低于60%的份额,标段二中标人承担不高于40%的份额。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单位供货期间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份额,考核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承担不低于60%份额,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承担不高于40%份额。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投标人须是NB燃气表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的集团子公司,本项目不接受中间商投标(证明文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防爆合格证(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内无违法、严重违约事件的声明函(证明文件: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内无违法、严重违约事件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NB燃气表类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个供货合同或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至少1个有效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项目类型、业绩内容、时间等上述有效业绩要求的内容;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原件备查);
5.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16日17时00分;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整,本项目两个标段合计),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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