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框架招选煤炭供应商项目
2.项目编号: JT-WZ/2026006G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新疆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国华路8号 ;
(2)履行期限、数量及交货地点:履行期限:2年;数量:根据市场变化由甲方下发的任务计划及签订的当批次合同数量确定;收货单位: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交货地点: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位置。
4.招标范围:煤炭供应框架单位,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5名(含)以上入围候选人。当采购人有煤炭需求时在所有入围煤炭供应商公开发布询价函,满足各批次各煤种具体数量、质量标准、供应周期的最低报价成交并签订煤炭采购合同。
三、报价质量要求(统一按此标准报价,入选后根据批次需求指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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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煤种:烟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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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品种:末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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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8.817MJ/kg(相当于4500大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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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干燥基全硫量St.d≤0.8%(根据具体煤种签订合同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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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收到基全水分Mt≤14%(根据具体煤种签订合同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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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焦渣特性≤4#(根据具体煤种签订合同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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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颗粒度≤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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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灰熔点变形温度≥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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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挥发分 (vdaf)(%)≥20(根据具体煤种签订合同时确定) |
四、价格
符合本合同煤质要求的煤炭,一票到厂价 元/吨(含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含税价 元/吨,增值税额 元/吨)。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货款、装卸、运输、税费等(若国家税率发生变化时,以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进行相应折算结算)。
五、计价方式
1、煤炭结算价格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换算关系为:1MJ/kg=239.14kcal/kg)
到厂含税综合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基准价格(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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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热值 |
合同基准单价 |
加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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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et.ar≥18.817MJ/kg |
含税单价 元/吨 |
结算周期内加权平均 |
(2)质量调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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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奖罚额 |
加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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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7MJ/kg |
/ |
按合同价格结算 |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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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et.ar<16.936MJ/kg |
/ |
拒收,已经入库的按合同单价50%结算 |
单批次结算(单日为一个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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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6MJ/Kg≤Qnet.ar<18.817MJ/Kg |
每浮动0.1MJ/kg |
煤炭价格减少 元/吨(根据中标煤价最终确定) |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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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et.ar>18.817MJ/Kg |
每浮动0.1MJ/kg |
煤炭价格增加 元/吨(根据中标煤价最终确定) |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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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d> 0.8 % |
+0.01 % |
煤炭价格-0.2元/吨 |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对St,d单日大于基准值超过50%,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并补偿甲方接卸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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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14 % |
+0.1 % |
煤炭价格- 元/吨(根据中标煤价最终确定) |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 |
备注:本合同热值是结算周期内加权平均热值进行计算,若单批次扣除条款后,不再计入结算周期内加权平均热值范畴。
(3)数量调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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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率 |
奖罚额(价格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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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率>110% |
不予接卸及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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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合同履约率≤110% |
不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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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合同履约率<90% |
-1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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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合同履约率<80% |
-2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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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合同履约率<70% |
-4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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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合同履约率<50% |
-8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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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率<20% |
拒付煤款和运费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
甲方可根据煤炭市场情况及计划电量、到厂煤质等变化情况酌情调整计划煤量和拉运时间,非乙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合同履约率不足,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说明,由甲方核实后确定合同履约率奖罚额。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内必须具有煤炭生产或销售经营内容,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销售过30万吨煤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发票无需全部提供,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供应商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2)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意: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注:以上资格要求内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5.黑名单规定: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将列入“黑名单”,两年以内不得再次推荐入库,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预列入“黑名单”供应商上报新疆能源(集团),新疆能源(集团)批复后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1)累计两次中标后未按约定时间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累计两次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后未启动发运;
(3)运输企业累计两次不履行合同;
(4)掺杂使假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5)拉拢腐蚀、威胁恐吓燃料从业人员的;
(6)欺行霸市、串通其他投标人扰乱市场秩序;
(7)发生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行为;
(8)同一网络(wifi)IP地址报价的;
(9)发生不诚信或其他违法行为。
6.清退机制:
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投标人,由公司按“正常退出”机制进行清退。
(1)累计2次报价不实、低价承诺后不兑现的;
(2)合同履约率不符合电厂要求的;
(3)未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
(4)连续三个月评价为不合格的;
(5)具有其他不良行为,应该予以清退的。
7.投标保证金:
(1)凡参与本项目煤炭投标的投标人,在报价截止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电汇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取消其招标资格。所有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入至投标商务文件中,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
(2)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投标人参与投标报价前,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以180日为有效期)。
(3)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且被查实的。
3.2投标人中价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3.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违反廉洁从业条款事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2月2至2026年2月28日(北京时间,每日10:30-19:00下同)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