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罗源电力技术公司福州片区二十六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PC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规划装机容量8.54342兆瓦(直流侧)。
2.3 标段划分: 福建公司罗源电力技术公司福州片区二十六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PC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2.5 计划工期: 本标段工程总工期5个月,项目暂定于2026年3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620瓦、585瓦组件和逆变器由招标人采购)、运输(二次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土建施工、加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投产、专项验收(含环保、档案及评审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具体如下:
(1)设备材料采购。620瓦、585瓦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招标人采购)除外,包括不限于箱变、支架(含柔性支架、光伏车棚、地面支架等)、汇流箱、并网柜、高/低压开关柜、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如涉及)、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如涉及)、防孤岛保护装置、电缆、充电桩、运行系统在线监控、接地网、接地极、断路器、检修步道、屋面防水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如运营商、电网等网络流量费用、数据平台接口费用等,应按照两年进行预缴,设备选型需满足远程集控要求),逆变器支持直接通过运营商网络传输至福建分公司集控中心指定IP地址和端口,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及消耗品等,智慧运维系统设备采购(含华能新能源智慧运维系统接入相关设施)、智慧基建管理系统采购(包含福建公司及项目施工现场)。
(2)光伏电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改造(如有)、对侧间隔改造的施工(如有),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含屋顶施工前检修、防水、除锈、刷漆、加固、建筑、安装(含接地)、爬梯安装)、柔性光伏支架施工、光伏车棚施工、地面光伏电站的施工、充电桩施工、试验及检查测试、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竣工验收等;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如有),负责接入招标人集控中心,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系统要求。设备标识、安全警示等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涉及)、职业健康(如涉及)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内的服务、培训等。
(3)电网接入手续办理(如有),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如有)、电费结算协议(如有)等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4)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5)工程费用。工程建设甲方管理费、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及首次现场性能试验费、造价咨询费、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审计及项目经济后评价由采购人承担或掌控,除此以外招标文件中虽然未明确列出,但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国家及市政管网等要求、满足国家及集团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由承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6)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屋顶障碍物清除,与相关单位、屋顶产权方的协调并代理招标人办理相关协议签订,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完成项目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建设期工程保险等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由发包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电子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具有1项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相关业绩要求范围或内容的页面、项目经理姓名内容页、合同签章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或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拟派项目经理如存在在建项目,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担任本项目承诺函》。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容量不低于10MW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累计合同容量不低于50MW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12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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