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或买方):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工程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以下简称:大庆基地)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km。总占地面积约26.5km²,平均海拔高程约为130m。
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以下简称:林甸项目部)场址区位于大庆市林甸县以南,距林甸县县城35km。总面积约4.10km²,地表常年积水,西南部水域深度0.5-2.0m,平均海拔高程约为142m。
根据大庆基地、林甸项目部场址区内安全保卫及防盗窃等工作需要,现对大庆基地、林甸项目部场址区范围内的安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场址区内的安保工作得到充分保障,进而为场址区的安全稳定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实际合同服务期限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负责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林甸项目部各项目生产现场的治安秩序、生产现场进行出入管理、厂区巡逻、车辆盘查等内容。
1)大庆基地及林甸项目部共需安保服务人员共14人,其中2名保安队长(大庆基地、林甸项目部各1名)、12名保安员。大庆基地10人、林甸项目部4人(人员分配根据大庆基地实际需求配置,具体服务期限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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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服务期限 |
预估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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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庆基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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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庆基地一、二、三期 |
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 |
7 |
其中保安队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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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庆基地四期 |
2026年6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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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甸项目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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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林甸项目部 |
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 |
4 |
其中保安队长1名 |
2)现场4轮电动四座封闭巡逻车辆共4辆,大庆基地3辆、林甸项目部1辆;
3)现场安保所需用房共7座,大庆基地须配6座、林甸项目部须配1座用房,均须符合消防管理、办公、休息等相关要求;
4)安保人员、巡逻车辆、安保用房等人员、设备设施具体投入时间及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维护项目生产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及招标方相关要求,安保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出入管理及厂区巡逻,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盘查,防范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防止生产、生活物资被盗。
2)负责现场安保队伍日常管理工作,若投标人安保人员有调动、减员的情况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报备后执行。
3)根据甲方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现场大门及相关岗位的保卫工作,查验进出人员、车辆通行证;登记临时访客人员信息并落实访客要求;临时出入厂区小型车辆登记具体信息并认真落实信息;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应登记车辆物资信息,出厂时审验出门证及所载物资明细后予以放行。
4)投标人对项目区域网围栏进行日常巡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甲方。
5)投标人配合招标方的大型活动、应急演练、大(小)修等现场秩序维持工作。
6)投标人负责配置现场巡逻和治安保卫所使用的巡逻车、现场安保所需用房以及安保器材等,包括但不限于(含衬衣、领带、武装带、皮靴、安全帽、冬季/夏季制服、腰带、钢叉、警棍、电棍、头盔、防刺背心、盾牌、防疫物资等装备),若安保服务所必需的物品、物资等均需提供,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配齐、配够安保服务人员及装备、设施;并必须为各安保人员配备统一的马甲式绿色高可视化警示服,警示服必须符合《职业用高可视化警示服》(GB20653-2006)要求,选用2级警示服,并在警示服前后印有“保安”二字,以与甲方形成区别;安保用房、巡逻车所需用电、生活用水及安保人员用餐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安保服务人员负责对项目整个区域定期、不定期进行巡逻执勤,发现、处置可疑情况并制止不法侵害、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如遇火灾、爆炸、盗窃、破坏等治安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及时进行制止或处理,做好前期处置,同时保护好现场。
8)严格按照国家、地区颁布颁发的相关治安管理规定,自觉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服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治安、保卫等工作任务。
9)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安保人员对项目重点区域(升压站、宿舍楼、物资库房、子阵等)周边每日至少巡查三次;汇集站等区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项目区域网围栏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巡逻、登记表格,做好巡逻情况记录。
2.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2.2.3.1项目实施地点
大庆基地项目部/林甸项目部现场。
2.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预计为36个月(即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实际合同服务期限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但乙方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甲方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亦自行终止,且甲方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2)年度合同期限为:2026年(2027、2028)5月1日至2027(2028、2029)4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安保服务企业,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安保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项安保服务业绩,且每个合同业绩中的安保人员不少于7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至少配备10名持有效保安证的在岗人员,且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保安证。
(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让、不得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30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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