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新能源公司辛集10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辛集新能源公司100MW风电场工程(以下简称“辛集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境内,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距辛集市区约19km;风电场为平原风电场。配套15MW/30MWh储能系统(采用租赁形式)。升压站采用220千伏电压等级,主变低压侧装设总容量不低于30Mvar的容性和不低于1Mvar的感性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设备)。根据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本风电场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新发绿能220kV升压站220kV母线侧汇集,后通过220kV线路接入国网枣营220kV变电站并入电网,新建线路采用LGJ-2×400mm2型架空导线,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4.5公里。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交钥匙工程,工程所有设计、施工范围内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含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乙供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准备、除甲供手续(安评意见、地灾意见、防洪批复、环评批复、接入批复、节能意见、净空意见、社稳意见、水保批复、土地预审、文物批复、压覆矿意见、军事批复、核准批复)以外的手续办理、全部土地租赁、附着物补偿(含青苗补偿)、余物清理、迁移补偿【包括但不限于:10kV及以下输电线路、光缆、通讯线的悬挂、拆迁、改移;迁坟;甲供设备运输和二次倒运过程中的迁移及补偿;施工区域内、甲供设备运输和二次倒运过程中的地下设施(含机井、地下所有水网及灌溉设施、地下及地表的天然气管道、石油管道、军事光缆等)防护、补偿、修复、协调等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迁移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升压站土建及安装工程、风电场区土建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土建及安装工程、交通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含报告编制、批复、复垦设计、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风机基础试验桩工程、送出工程[含送出工程的建筑、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除甲供手续(社稳意见、核准批复)以外的手续办理、塔基征租地(含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含青苗补偿)、地下设施(含地下所有水网及灌溉设施、地下及地表的天然气管道、石油管道、军事光缆等施工防护、补偿、修复、协调)、输电线路走廊清理、线路跨越、建构筑物及坟地迁移、协调等工作和全部费用,以及公用送出线路(新发绿能至“π接点”、“π接点”至枣营变电站)的建设分摊费用、视频监控系统(基建安全/生产运营)、生态环保工程(含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确保符合环保法规要求)、沉降观测检验(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报告)、全场接地试验(含风机基础、升压站、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接地测试,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报告)、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全场试验(含电气特殊试验及仪表校验)、项目质检报验验收、专项验收、并网手续及其他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工作、相关技术服务及质保服务等。上述均由投标人负责组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或取证过程中报告、报告评审、试验专家、验收会议、试验/检验报告的取得,并负责上述过程中的会议费、专家费、专家往来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负责 EPC 工程范围内,自工程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毕期间的全部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征租地协调、阻工协调、验收协调、接入协调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协调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1.3计划工期:2026年6月1日开始工作,2026年12月25日首台风机并网发电,2026年12月30日风机全部并网发电,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风机桩基础和风机基础承台的施工作业面,各不少于4个)。
主要节点计划:
1)2026年6月1日升压站第一罐混凝土浇筑;
2)2026年7月10日首台风机基础浇筑完成;
3)2026年9月1日首台机组开始吊装;
4)2026年10月30日全部风机基础浇筑完成;
5)2026年12月10日全部风机吊装完成;
6)2026年12月23日升压站反送电;
7)2026年12月25日首台风机并网发电(考核节点);
8)2026年12月30日风机全部并网(考核节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须包含轮毂高度160米及以上混塔风机吊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100MW及以上陆上混塔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100MW及以上陆上混塔风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100MW及以上陆上混塔风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是否分包,设计和施工(不含劳务分包)同时分包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根据分包情况判定企业资质和人员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未明确是否分包,视为不分包,投标人须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资质及人员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14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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