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青岛热电厂职工食堂委托服务标段包1
2.3 服务地 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青岛热电公司
2.4 服 务 期: 2年。暂定2026年07月01日至2028年06月30日止。(正式服务期起始日以甲方正式通知之日为准)
2.5 招标范围: 职工食堂的日常运营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工食堂膳食制作、菜品售卖、食堂费用核算及日常管理,食堂设施设备维修、管道疏通等工作,负责食堂各项食品安全、消防、防疫等安全防护工作。服务人员不得低于27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 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餐饮服务类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06-02 17:00(北京时间)。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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