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2051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包含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和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两部分。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位于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已建三峡船闸北侧,采用双线连续五级船闸方案,工程航道等级为Ⅰ级,设计通航船舶吨级为10000吨级,工程等别为Ⅰ等。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位于已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左侧,采用拆除现有三号船闸并新建两线船闸方案,工程航道等级为Ⅰ级,设计通航船舶吨级为10000吨级,工程等别为Ⅰ等。
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00个月(不包括12个月工程筹建期),其中施工准备及主体工程施工期88个月(含施工准备期10个月),工程完建期12个月。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的施工总工期为83个月(不包括12个月工程筹建期),其中施工准备期7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66个月,工程完建期10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Ⅰ为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标段Ⅱ为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1)标段Ⅰ: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项目为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不含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的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监理人代表发包人对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施工准备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对相关施工准备工程进行有效环保水保监督管理,待该监理单位退场(计划退场时间为2027年8月)后,负责相关施工准备工程环保水保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编分析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施工准备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资料,协调汇总分析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含施工准备工程)相关环保水保监理资料,统筹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环保水保对外协调和资料报送等工作。
(2)标段Ⅱ: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项目为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不含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的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监理人代表发包人对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施工准备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对相关施工准备工程进行有效环保水保监督管理,待该监理单位退场(计划退场时间为2027年8月)后,负责相关施工准备工程环保水保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编分析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施工准备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资料,配合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负责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环保水保对外协调和资料报送等工作。
2.3计划服务期
标段Ⅰ: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本项目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竣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完成验收信息公示,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手续)完成,且合同通过验收为止。计划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计划现场完工时间为2035年2月。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调整计划服务期限。
标段Ⅱ: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本项目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竣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完成验收信息公示,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手续)完成,且合同通过验收为止。计划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计划现场完工时间为2033年8月。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调整计划服务期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两标段要求相同):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含在建或完建项目业绩,在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建以合同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业绩(在建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完建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含在建或完建项目业绩,在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建以合同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业绩(在建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完建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人员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与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担任过大(2)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监理或水土保持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须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证明、合同协议书、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拟委派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担任过大(2)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监理或水土保持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须提供执业(职业)资格、职称证明、合同协议书、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且在本项目中不得互为兼职,须提供2025年7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3年(2022~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可提供2022年~2024年内部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任一标段或所有标段投标。投标人同时对所有标段投标的,各标段的监理机构人员不得有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