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全鑫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阿克陶某冶炼厂改扩建项目钢结构进行自愿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建设方阿克陶某冶炼厂,资金已到位,现邀请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阿克陶某冶炼厂改扩建项目钢结构
2.2招标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全鑫建设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以下内容;
2.3.1机械维修间图纸设计钢结构部分(暂估130吨) ;
2.3.2中试车间图纸设计钢结构部分(暂估370吨);
2.3.3成品仓库(改造)图纸设计钢结构部分(141吨);
2.3.4双氧水罐区图纸设计钢结构部分(48吨)。
2.3.5包含但不限于钢结构部分的防锈漆、防腐漆、防火涂料、彩钢板围护结构、钢平台、楼承板等。
2.4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范围及变更内的钢结构、彩钢板围护结构、室内钢平台、楼承板、钢结构防腐漆及防火涂料等全过程施工。
2.5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预算金额:约1200万元。
2.7工期:45日历天(具体工期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和转包。
2.11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活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团队至少4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人员1人),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
3.3.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2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日前近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或审计机构所审计的2022、2023、2024、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01月0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不接受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截图需显示时间,时间为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钢结构工程类似业绩,须提供完整的类似业绩合同。
3.7投标人应遵循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至2026年06月28日1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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