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锅炉壁式再热器受热面改造施工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桥热电厂2×300MW机组锅炉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DG1025/18.2-II6型亚临界参数、四角切圆燃烧、摆动调温方式、自然循环汽包炉,采用单炉膛п型露天布置,燃用烟煤,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炉顶带金属防雨罩,两台机组2006年8月投产。目前机组频繁调峰,在调峰工况下烟温偏差较大时,存在局部膨胀不均,整体设计的结构限制了管子的相对膨胀,在限位附近易出现裂纹。2026年1月、2月,1号机组壁式再热器相继在运行中发生泄漏,对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及优质供热带来了影响。为适应机组参与调峰的需求,需对锅炉壁再进行结构优化改造。
2.2规模:2×300MW
2.3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杭盖路20号
2.4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机组检修安排,每台机组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5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完成1号、2号锅炉全部壁式再热器受热面管排更换改造施工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火电厂锅炉受热面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07-10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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