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热电厂储能调频系统建设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乌海热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装机容量2×200MW,分别于2005年6月和8月投产。为提升机组调频能力,增加电厂营收能力,拟建设 6MW/6MWh 磷酸铁锂机端储能调频系统(2个3MW/3MWh电池储能单元),以提升机组调频能力 。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乌海热电厂。
2.3规模:2×200MW。
2.3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6MW/6MWh储能调频系统(包括配套消防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系统投运、技术培训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内容包含蓄电池储能调频系统新建或改造项目设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至少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1日至2026-07-10 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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