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红土梁镇
2.2项目建设规模:100MW
2.3项目建设工期: 计划完成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升压站建构筑物及所有设备(含站内配套储能装机容量15MW/30MWh)以及进站道路的土建、建筑、安装、接货、卸货、保管、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验收、质监、监检、消防、环保、水保、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达标投产等全过程的工程服务,以及除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的其它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如有):主要工作项目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作范围及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不少于2个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3财务能力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供货业绩优良;
3.1.4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标状态;
3.1.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1.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7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1.8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9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0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级以上职称且具备一级建造师(建筑、机电)证书,具有3个同类型及以上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任务。
3.1.11项目经理应具备“三类人员”B类安全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