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2.2 项目概况: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处萍乡市芦溪县境内,位于县城西侧约3.5km处的柳江村,东侧距沪昆高速芦溪挂线约260m,东南距袁河约3km,南距320国道约1.8km,西距竹子塘南灰场直线距离约1.2km,北距沪昆铁路线约70m;2台660MW二次再热汽轮发电机组于2015年投产运行。
2.3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负责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煤翻卸辅助作业及余煤清扫。包括但不限于:火车煤翻卸辅助作业,包含车厢保护、绑扎车门、车厢摘复钩、车厢车帮清理、做防溜措施(含防溜工器具保管)等工作、火车煤经翻车机自动卸煤后空车皮内的余煤清扫、二次转运等,空车皮余煤清理区域环境卫生及排水沟清理,翻车机房及煤篦层,汽车卸煤沟煤篦子积煤清理,翻车机房至轨道衡区域杂物杂草清理,北边排水口处杂物及至北边排水口行走通道杂草清理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江西分公司安源电厂2024年-2026年火车煤翻卸辅助作业及余煤清扫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至少具有火电厂生产现场保洁或设备检修维护业绩2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