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国家电投西藏当雄县羊八井50MW光储项目EPC总承包场区及升压站安装专业分包。
1.4项目概况:国家电投西藏当雄县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50MW光伏阵列区(全站交流侧容量50MW,直流侧安装容量52.0806MWp)、一座110kV升压站、配套10MW/4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逆变及升压系统、汇集线路、防雷系统、环保设施、水保设施、消防设施、全站控制系统、场区围栏、接入国家电投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及拉萨集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生产期配套(包含综合楼、水泵房、危废品库等)等辅助设施。
1.5招标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6成交人数量: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成交人数量为一个。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电投西藏当雄县羊八井50MW光储项目EPC总承包场区及升压站安装专业分包工作。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确定的范围为准。
2.2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当雄县。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要求。
2.5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专业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响应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人自拟承诺);配置安全员等主要人员并提供相应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职业培训合格证等),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2 非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否则无效。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