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厂区全厂VOCs治理项目生物除臭标段EPC总承包工程CEMS系统采购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使用方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厂区,包含VOC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及CEMS小屋各一套,以及CEMS系统全套设备在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报验工作(需确保最终通过验收)。
注:(1)招标范围包含上述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以上设备的配置、验收、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清单进行报价,若与招标清单存在差异列入商务偏离说明。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2.5 付款方式:20-60-17-3。具体如下:
1.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收据);
2.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提交合同要求的电子版全套制造文件、说明书及证书等设备资料,经检验合格的,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乙方需提供上述文件以及设备到货款审批表、收据、全额增值税发票);
3.工程竣工完成、性能考核合格、结算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7%(乙方需提供设备验收款审批表、收据);
4.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进行支付(乙方需提供质保金审批表、收据)。
2.6 质保期:中交后18个月或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2.7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万元(含税)。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第五章供货要求,进行CEMS系统配置,并形成确定总价的报价清单(第六章 分项报价表),如因投标人配置缺陷未能满足供货要求,投标人负责对配置进行完善,且招标人不再增补费用。报价清单应包含所有设备、材料的价格、规格型号以及品牌,运费、调试费、指导安装费、技术服务费等包含于设备、材料价格中,不单独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可以是所招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该系统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附扫描件)。
注:同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来参加投标,且生产厂家不能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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