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沙岭子镇朱家庄村张家口发电公司
2.2 建设规模: 8×320MW。
2.4 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在 2024 年 4 月张家口发电公司 3 、4 号机组停机检修期间施工项目实施总周期为 80 天。项目须在机组停运 50 天内完成烟囱内部防腐的所有施工工作, 外壁相关施工及施工现场清理等工作需在 30 天内全部完成。
2.5 招标范围:
张家口发电公司 2 号烟囱建于 1993 年,其结构形式为单筒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经过多年运行, 该烟囱多部位出现渗漏情况, 经鉴定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 影响整体 安全, 本项目需对烟囱内、外壁进行防腐治理, 混凝土抗压强度不足进行处理, 烟囱筒首外壁局部加固、修复,避雷针、信号平钢爬梯进行防腐,航标漆、航标灯更换等。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7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至少具有一项燃煤发电机组烟囱内筒防腐改造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包含首页、签字页、主要施工范围等证明材料)
3.3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 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