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液压挖掘机(反铲) 6台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城区西南约84公里处大南湖二矿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1 |
液压挖掘机(反铲) |
2台 |
详见第八章 |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到货2台,5个月内完成全部到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产地在境外,允许代理商投标,但代理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2)* 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铲斗容积不低于8m³的液压反铲须至少具有2台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3) 主管部门在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 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