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
2.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详细需求见招标技术附件《项目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需求任务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3 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相关服 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营范围应涵盖物业服务或管理、餐饮服务或管理相关内容(提供营业 执照)。
3.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 以承诺函形式保证工作不得转包,应由投标人自身的服务力量(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 进行服务。
3.5 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为企业提供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包括物业服务、餐饮服务,须附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投标人提供近 3 年(2021—2023 年) 内不存在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任何诉讼或仲裁中 被判承担法律责任的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