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简介:依据总图规划,现有的813堆场占用场地将作为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新建醋酸装置(包括CO深冷分离装置)建设用地,既可以满足醋酸装置生产输入的甲醇和一氧化碳靠近原料来源,又可以靠近配套需要的循环水、脱盐水等公辅工程,而且与周边已建消气防站等装置或设施的间距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可以很好的满足醋酸装置建设所需条件。由此,需将现有的813堆场进行迁建,迁建至化工分公司2#门北侧空地。
2.1.2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绿色降碳升级项目813堆场迁建项目》详细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最终实际工程量已详细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量概算(暂估):612万元(含税);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以监理人签发出的开工报告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完成日期:2024年5月31日。
2.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2#门北侧空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附上述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附证书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业绩要求。
(1)2020年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项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应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资格要求3:拟派团队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1)项目经理: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应附证书扫描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级)(应附证书扫描件),2020年以来有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应提供1项2020年以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2)技术负责人: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应附证书扫描件),2020年以来有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应提供1项2020年以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安全负责人:本项目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应附证书扫描件)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级)(应附证书扫描件),2020年以来有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提供1项2020年以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质量负责人:本项目拟派质量负责人须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应附证书扫描件),2020年以来有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应提供1项2020年以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8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