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抢险救援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
1 |
发动机额定功率≥320kW; 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技术规范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2.3交货期: 180个自然日(招标人可以在制造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验,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的制造进度和质量控制资料,保证车辆的制造质量和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 灵石县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段纯产业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 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以营业执照范围或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网站上车辆的登记信息为准);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GXFGP120型消防车至少1台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20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