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湖南省资兴市大兴路41号湖南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项目规模:2X300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湖南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2024年-2025年炉渣、脱硫石膏销售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2024年-2025年炉渣、脱硫石膏销售总承包。暂定数量:炉渣66300吨,脱硫石膏74900吨。承销份额需预留招标人系统内协同单位直销份额,投标人需积极配合,无条件同意,招标人承诺该承销份额不流入市场。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炉渣、脱硫石膏销售总承包。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炉渣、石膏销售或处置,或者一般固废处置(或建筑物材料)等资质,并应具备政府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批复文件(或环评报告书)及排污许可证。符合资质要求的报价人本身没有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的,可提供与下游终端企业的合同、终端企业的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视为符合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无。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要有3辆及以上的专用运输车辆和及满足临时存储的仓储场地并符合相关环保要求。需提供相应证明如车辆产权证明、租赁证明(如投标人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的相关资质和承运合同、运输协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