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
2.2 规 模: 左权电厂2024年1月-2024年12月固废物处置种类:原灰、粗灰、二级细灰、炉底渣及石膏等。固废物总量约150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产量为准,不能因固废物数量、品质影响合同的执行。投标人职责:1)负责固废物处置工作。中标单位自备车辆,自行承担运费,完全响应对固废物进行百分百综合利用,并承诺不向灰场搬运。2)负责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作业机具、清扫工具、油料及其相关的运营维护。3)负责厂区内灰库区域、石膏区域及其运输道路,以及厂区东南门至灰场的沿途卫生清理和洒水等工作。4)雨雪天气等影响道路通行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道路畅通,不得影响机组正常生产。5)负责厂区车辆冲洗装置的运行维护定期淤泥清理和冲洗装置沉淀池的清理。6)厂区卫生清扫人员不得少于8人,运灰路卫生清扫人员不得少于7人,需配备一名安全员和一名管理人员。7)不能因处置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电厂输灰系统及机组安全运行,不能因灰的质量及数量原因影响粉煤灰、炉底渣、石膏处置项目合同的执行。不能发生环境和道路污染或其它违反国家环保规定的环保事件。
2.3 标段划分: 左权电厂2024年1月-2024年12月固废物处置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西省
2.5 服 务 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左权电厂2024年1月-2024年12月固废物处置种类:原灰、粗灰、二级细灰、炉底渣及石膏等。固废物总量约150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产量为准,不能因固废物数量、品质影响合同的执行。
投标人职责:
1)负责固废物处置工作。中标单位自备车辆,自行承担运费,完全响应对固废物进行百分百综合利用,并承诺不向灰场搬运。
2)负责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作业机具、清扫工具、油料及其相关的运营维护。
3)负责厂区内灰库区域、石膏区域及其运输道路,以及厂区东南门至灰场的沿途卫生清理和洒水等工作。
4)雨雪天气等影响道路通行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道路畅通,不得影响机组正常生产。
5)负责厂区车辆冲洗装置的运行维护定期淤泥清理和冲洗装置沉淀池的清理。
6)厂区卫生清扫人员不得少于8人,运灰路卫生清扫人员不得少于7人,需配备一名安全员和一名管理人员。
7)不能因处置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电厂输灰系统及机组安全运行,不能因灰的质量及数量原因影响粉煤灰、炉底渣、石膏处置项目合同的执行。不能发生环境和道路污染或其它违反国家环保规定的环保事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类似项目有违约及法律诉讼未处理完成的单位。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贮灰场地(自有及租赁均需提供场地相关环保及产权证明资料、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提供作为销售方的2023年2项及以上粉煤灰销售或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时间为准)作为购买方的燃煤电厂粉煤灰销售1项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