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炭块清理业务外包项目
2.2 项目类型:服务类
2.3 项目概况: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炭块清理业务,是对36室焙烧炉、76室焙烧炉所生产炭块表面粘结的填充料进行彻底清理,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2.3.1、36室焙烧炉年产炭块约9万吨,目前因无解组线需要在地面进行炭块清理,还需同步做好现场卫生清理、炭块倒运入库、填充料回收、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要求每日出勤人员工作量能够保证焙烧生产需要。作业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均有投标人自行安排。
另因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待清理炭块积压,需要及时组织力量清理完成,保证月度生产计划的完成。解决积压问题所发生的炭块倒运、增加作业人员、临时作业场地清理等一切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待清理炭块积压,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加快组织清理,如未按要求执行,投标人有权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月度结算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3.2、76室焙烧炉年产炭块约30万吨,设有4条解组线,在线上进行炭块清理作业,通过辊道将清理后的炭块送入库房。作业内容包括:解组线及相关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现场卫生清理、填充料回收、除尘器的收尘粉排放等工作,要求每日出勤人员工作量能够保证焙烧生产需要。炭块清理作业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均有投标人自行安排。
另因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待清理炭块积压,需要及时组织力量清理完成,保证月度生产计划的完成。解决积压问题所发生的炭块倒运、增加作业人员、临时作业场地清理等一切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待清理炭块积压,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加快组织清理,如未按要求执行,投标人有权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月度结算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4 项目地点:辽宁省 抚顺市
2.5 招标范围:36室焙烧炉、76室焙烧炉所生产炭块的清理,包括:解组线及相关设备操作、设备保养、现场卫生清理等。双方按照共同确认的炭块清理数量进行月度结算,支付外包费用。承包商用工年龄应当年满16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没有使用有双重劳动关系的人员。
2.6 工期要求:合同时限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7 质量要求:符合阳极清理质量标准,及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含)同类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扫描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并需具备安全员C本。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近3年(2020年至今)未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3.满足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规范(试行)CHINALCO -CS-01-2022》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2 10:00——2023-12-21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