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泾阳县智慧停车与示范路段路灯建设项目已由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泾行审项字(2023)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要打造“智慧停车管理,示范路段智慧路灯”两大系统,同时对全县停车泊位和先锋大街照明路灯进行智慧化建设。
(一)智慧停车管理系统
搭建后端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对前端2714个占道停车泊位和18个停车场进行智慧化建设和改造。
(二)智慧路灯方面
规划拆除先锋大街原有69套路灯,新建76套智慧路灯。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4项目投资总额:1830.97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734.28万元)。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泾阳县智慧停车与示范路段路灯建设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3.6信誉要求:①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请于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至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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