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各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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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 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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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01 中业 兴达南昌分 公司粉煤灰 运输服务 |
南昌市经开区樵舍镇新昌发电厂内 至指定的客户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送 至水泥厂、搅拌站、大型工程现场、 中转仓库;20 公里运输 9000 吨,50 公里运输 5000 吨,80 公里运输 1000 吨,110 公里运输 1000 吨,运输总 量暂估 1.6 万吨,(招标人所提供的 运输量为根据历年数据估算值,合同 执行期间以实际运输量进行运费结 算。若运输量变化较大,经与招标人 |
项目地点:南昌市经开区 樵舍镇新昌发电厂内至 指定的客户现场;服务期 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运输总量根据市 场需求可能发生较大变 化,实际运输量与招标量 无论发生多少变化,不因 此调整运输单价)。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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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 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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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同意后,要求驻场服务的车辆数 可以增减,投标人所报运费单价不因 运输量的增减而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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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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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02 中业 兴达南昌分 公司赣江海 螺粉煤灰运 输服务 |
将粉煤灰从南昌市经开区樵舍镇新 昌发电厂运输到江西赣江海螺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地点:南昌市经开区 樵舍镇新昌发电厂内至 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服务期限:两 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中 业兴达公司与赣江海螺 水泥公司相关业务上的 合作终止,本运输服务项 目同时终止,双方互不承 担违约责任)。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D26-01 中业 兴达南昌分 公司粉煤灰 运输服务 |
一、基本条件 (1)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查询“信用中国” )网站未出现经营异 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 取消。 (2)信誉要求: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承包人严重不 良行为记录。 (3)其他要求: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 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供应商 “黑名单”。 二、专用资格条件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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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内应至少具备两个合同标的≥10 万吨/年的运输服务业绩(含履约中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的完整合同彩色扫描件,必要时要求提供合同原件或 对应发票扫描件等补充佐证材料。 3.其他要求: 拥有 “6×4 重型半挂牵引车”不少于六辆。其中自有产权的换电新能源车不少于 三辆;其余可以为自有或租赁的新能源车或燃油车(如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等 证明材料,若为新购置车辆未能及时进行车管登记的,必须同时以购车合同及对应 发票证明;如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租赁期内任一月度的租赁费发票、出租方联 系方式等证明材料,且租赁期限必须大于本项目服务期限,即租赁合同有效期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 |
2. |
D26-02 中业 兴达南昌分 公司赣江海 螺粉煤灰运 输服务 |
一、基本条件 (1)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未出现经营异 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 取消。 (2)信誉要求: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承包人严重不 良行为记录。 (3)其他要求: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 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供应商 “黑名单”。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内应至少具备两个合同标的≥10 万吨/年的运输服务业绩(含履约中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的完整合同彩色扫描件,必要时要求提供合同原件或对应发票扫描件等补充佐证材料。 3.其他要求: 拥有 “6×4 重型半挂牵引车”不少于六辆。其中自有产权的换电新能源车不少于 三辆;其余可以为自有或租赁的新能源车或燃油车(如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等 证明材料,若为新购置车辆未能及时进行车管登记的,必须同时以购车合同及对应 发票证明;如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租赁期内任一月度的租赁费发票、出租方联 系方式等证明材料,且租赁期限必须大于本项目服务期限,即租赁合同有效期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