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台机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12台低温省煤器和8台二次风暖风器)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国内至少2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或MGGH系统2年及以上运行业绩(2021年7月1日前投运,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运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性能参数、供货范围等,运行证明材料能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4.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01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