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套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未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营业执照的主营范围应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1.4在餐饮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责任事故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且单个服务对象服务金额在200万元/年及以上的业绩(业绩均须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经营管理服务时间要求为一年及以上等)。
3 财务要求
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企业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2 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截图)。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具有职工食堂服务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提供承诺函、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5.2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提供承担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健康证且主厨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证。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1月1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船七一七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船七一七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七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船七一七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2.3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个中标人负责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七研究所职工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
服务内容:
(1)中标人提供职工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负责庙山园区、武大园区,每日早、中、晚职工工作餐(含加班餐)的现场制作、售卖服务及食堂区域环境卫生维护及管理。
(2)根据用餐人员数量,为招标人定制食材采购计划和菜谱。
(3)中、晚餐供餐方式为小碗菜、盖浇饭、套餐、面点等形式。早餐现场制作馒头、包子及各类面条等面点;稀饭等稀食;豆浆等饮品;面窝、豆皮等汉味特色小吃等。
(4)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庙山园区会议接待工作餐服务,包括餐食制作、定制食材采购计划和菜谱订制。
2.4服务地点:
(1)庙山园区职工食堂。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717号,2层建筑面积约2777㎡,一楼为加工区,二楼为开餐区。一楼厨房共有灶台9台、蒸饭柜4组、独立素食摘洗间、独立素食切配间、独立荤食加工间,摘洗、切配等进行了区域划分并设有独立白案间。2楼开餐区设有13个售卖档口,2楼就餐区共有73张圆桌、730把座椅。目前日常就餐大致人数:早餐约500人、中餐约850人、晚餐约450人。
(2)武大园区职工食堂。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武大园路16号,建筑面积约1160.7㎡,分为开餐区和加工区两个部分。操作间共有电磁炉灶3台、电蒸柜1组、电磁汤炉1台、独立素食摘洗间、独立素食切配间、独立荤食加工间、独立白案间;开餐区设有5个档口,就餐区共有30张圆桌、300把座椅,日常就餐大致人数:早餐约180人、中餐约180人、晚餐约180人
2.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选取1个中标人承担七一七所中船七一七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服务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由招标人组织对前10个月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总体满意率不低于80%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满意率低于80%则不续签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未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营业执照的主营范围应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4在餐饮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责任事故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且单个服务对象服务金额在200万元/年及以上的业绩(业绩均须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经营管理服务时间要求为一年及以上等)。
3.3 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企业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3.2 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具有职工食堂服务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提供承诺函、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3.5.2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提供承担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健康证且主厨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证。
3.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4.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4年1月5日至 2024年1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