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两河口水光牧互补柯拉二期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 地理位置位于雅江县西部柯拉乡境 内 一 期 项 目 的 北 侧 , 场 址 中 心 经 纬 度 坐 标 N29。 58'57.59", E100。 36'22.78", 海 拔 高 程 4200m~4400m。二期场址为高原山地地貌, 四周无遮挡。场址用地性质为荒草地, 场址北侧与国道G318 路线距离约16.6km,通过现有村道可到达场址,可利用面积约58km2。场区内土地主要为牧草地, 无自然保护区、无重要矿产区、无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 场区内暂无居民点。拟新建2座220kV升 压站,经220kV线路接入柯拉500kV汇集站,通过两河口水电站接入主网。根据接入系统初步方案,
本项目在1#、2#升压站各配置4-6台50Mvar调相机。
2.2项目建设地点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
2.3标段名称
柯拉二期光伏项目光伏电站林草专题技术服务。
2.4招标范围
柯拉二期光伏项目光伏电站林草专题技术服务。柯拉二期光伏项目光伏电站(不含送出工程和 500kV汇集站扩建工程)租地和永久用地,调查对象为范围内所有林地、草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林地调整、林地使用技术服务、草地使用技术服务等。
2.5工期/服务期
合同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至完成本协议书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移交全部资料发包 人为止, 计划服务期暂定为合同签订至2024年8月30日止, 计划时间内未完成合同工作的, 合同服务期相应延长。(预计服务期2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甲级 (需提供证明材料) ;
(3)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有林地调查规划设计相关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林地调查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工作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无。
(8)备注: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5日17:00至2024年1月1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