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厂桩基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二氧化碳、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2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3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厂桩基工程施工,本工程分为试桩及工程桩两部分,桩型采用机械成孔灌注桩,砼桩径φ600mm约8449米、φ800mm约6633米。具体见施工详图。
2.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建设总进度计划要求。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竣工资料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
4.缺陷责任期:自竣工之日起计算2年。
5.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人员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
7.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有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名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请投标人于2024年1月3日 18:00时至2024年1月10日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