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兴安盟突泉县
2.2 工程概况
国电投兴安盟突泉县一标段220MW风电项目,包含220MW风电场和一座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安装2台容量为 300MVA 的主变,经 1 回 220kV 线路接平川 500kV 变电站。
2.3 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开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4 质量要求
总目标
1)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
2)达到国家电投兴安电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国家优质工程奖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满足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
3)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优良率:土建工程≥95%、安装工程≥98%;实现220kV升压站启动带电一次成功,集电线路带电一次成功,风力发电机并网一次成功。
4)设计质量目标:确保工程整体设计质量获得电力行业优秀设计奖;
5)施工质量目标: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施工质量目标
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无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施工全过程做到一次成优,不发生返修现象。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实现220kV升压站启动带电一次成功,集电线路带电一次成功,风力发电机并网一次成功,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1)建筑工程
单位工程优良率95%
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2)安装工程
单位工程优良率98%
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工艺质量目标
1)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观感质量达到优良。内外墙面表和楼面、地面平整,无裂缝,色调一致,达到验标优良级;一般抹灰工程、装饰工程达到验评优良级。沟盖板平整、齐全、周边顺直。消灭建筑质量通病,建、构筑物无漏水、无渗水;厂区排水通畅、管沟、电缆沟、地下室无积水。
2)安装工程
电缆敷设、二次接线整齐美观,标志明确,封堵完整;仪表管和阀门、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对仪表管和小口径管的敷设进行现场设计,管束集中布置、间距一致,转向弯度一致,坡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固定支架间距均匀,横平竖直。管道支吊架规范、牢固,阀门便于操作。保温填充密实,表面工艺平整美观,保温层表面温度不大于设计值和规范规定;全厂油漆色泽均匀,无流痕、无皱皮,管道色环、箭头、字体等标识规范。
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目标
1)安全目标
(1)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含施工机械事故);杜绝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不发生垮塌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自然灾害中承担管理责任的较大级以上安全事故;
(2)不发生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的事件,项目安全评估率100%;员工岗前安全、职业健康培训、操作技能培训100%;在规定时间内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100%。
2)文明施工目标
创建和谐的工地文化。现场布局模块化;区域管理定置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施工过程程序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创建集团公司标杆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
3)环境保护目标:
实现施工期间工业“三废”达标排放;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标准;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水土保持工作符合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审查意见的要求。
对施工过程或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污染源头控制和预防,规范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控制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工程档案目标
工程资料真实、完整,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按期整理归档。确保工程档案归档“三率”(合格率、完整率、归全率)达到100%, 基建投产实现达标后,项目档案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发包人相关制度的要求。
2.5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工程为国电投兴安盟突泉县445MW风电项目(一标段220MW)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标段,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风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
(2)设备到货卸车、验收﹑二次运输(风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由设备制造厂家运输至风机机位附近)﹑保管、成品保护;
(3)风机塔筒内的电气安装;
(4)所有由承包人负责工作所需的人力、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材料耗材等(由发包人提供的除外);
(5)基础锚栓组合件液压张拉;
(6)风机至箱变低压侧电缆铺设安装;
(7)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范围内的试验、检测检验(包含风机、塔筒高强螺栓的检测)、防火封堵、调试配合、试运行配合、资料整理归档,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8)风机至箱变低压侧的电缆孔洞的封堵以及所有风机内的电缆孔洞、后期工程预留孔洞的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质保期服务的全部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9)承建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和外围协调配合等工作;
(10)为完成承建工程所需的所有施工辅助设施、运行、维护、拆除、清场等;
(11)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与各方、各标段的协调配合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创优的工作。
标采购人有权对本合同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做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条款。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 企业近 3 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承担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且承担过类似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人员的资格要求:人员数量及资格证书满足项目需要,具有质检员证,且注册在本单位。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响应人具备独立施工类似工程经验,在近3年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 2024年1月12日至 2024年1月17日上午8:30-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