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恒普发耳二矿填沟造地拦矸坝工程。
2.2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都格镇。
2.3工程概况:恒普发耳二矿填沟造地拦矸坝工程。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恒普发耳二矿填沟造地拦矸坝工程,拦矸坝采用俯斜式挡墙,挡墙自然地面上高度为13m,基础埋深为2.7m,工程内容包括:拦矸坝土石方开挖、基槽土石方开挖、毛石混凝土浇筑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因不可抗力影响允许工期顺延。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损失,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2.6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文件等所示全部内容及与其相关的其他内容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和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
3.5 项目管理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提供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员还应出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内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如上述注册证、岗位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岗位证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出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项日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止投标日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9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