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根据《广元燃煤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本项目年用水量1429.3万/a,最大取水流为1.08m3/s。根据水量平衡计算分析,在设计保证率为97%情况下,本项目年总缺水量为296万m3,其中1月缺水量93.8万m3,2月缺水量65.75万m3,3月缺水量45.6万m3,4月缺水量70.5万m3,5月缺水量2.97万m3,6月缺水量13.7万m3。为保证枯水期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正常运行,需通过在厂址河段清江河上建坝蓄水,作为项目枯水期15日内用水以及取水水位的保障措施。本招标对蓄水坝的可行性研究、库区蓄水浸没影响评价、对清江河行洪的影响等设计咨询内容。详见第五章商务和技术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项目开始至初设收口完成。
2.4 服务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备案专业须含水利水电。
3.2 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近5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水利行业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服务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服务范围等关键页)及用户证明材料;
3.4 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且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如任命书等)扫描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9时00分到2024年01月26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