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食堂名称 |
采购内容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
1 |
二食堂 |
二食堂(平价食堂) |
为本校学生及教师提供餐饮服务,本食堂为平价普惠性食堂。 |
承包方须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具体详见竞磋文件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时刻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安全事故、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不存在失信行为或纪录;
具体要求: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后期无法兑现承诺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须提供如下有效的资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完成后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电子版)
(二)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