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一二四团、一二七团
3.工程规模:新建110千伏升压站3座,其中124团地块一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90兆伏安;124团地块二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90兆伏安;127团地块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2*10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84.9千米,其中124团220千伏光伏升压站配套110千伏输电线路39.2千米;124团地块一光伏输电线路5.2千米,127团地块光伏输电线路40.5千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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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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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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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天) |
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光伏发电输变电工程九标段124团90MW光伏送出工程线路自立式角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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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10千伏升压站3座,其中124团地块一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90兆伏安;124团地块二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90兆伏安;127团地块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2*10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84.9千米,其中124团220千伏光伏升压站配套110千伏输电线路39.2千米;124团地块一光伏输电线路5.2千米,127团地块光伏输电线路40.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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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具有同等设备三项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3.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3.1—3.3款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采设备材料。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安全事故;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 3.7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1月18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1月23日 23时59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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