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第七批辅机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国产阀门(ZZ066024580097/1)
标段2:电气小三箱(ZZ066024580097/2)
标段3:智能照明系统及灯具(ZZ066024580097/3)
标段4:进口热控仪表成套(ZZ066024580097/4)
标段5:国产热控仪表成套(ZZ066024580097/5)
标段6:除铁器(ZZ066024580097/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国产阀门(ZZ066024580097/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应具有不少于2个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中的投运业绩,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单个项目阀门供货总数量不少于100只(此供货范围中需包含PN≥10MPa或DN≥450的闸阀);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2.3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压力管道阀门A1级),并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电气小三箱(ZZ066024580097/2)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交流38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源箱、开关箱/柜供货、投运业绩,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标段3:智能照明系统及灯具(ZZ066024580097/3)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个单机容量600MW以上火电项目智能照明及控制系统的供货、投运业绩(有完整的软件及硬件设备清单),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标段4:进口热控仪表成套(ZZ066024580097/4)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份及以上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热控仪表成套供货且已成功可靠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总价、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对应的验收或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5:国产热控仪表成套(ZZ066024580097/5)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份及以上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热控仪表成套供货且已成功可靠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总价、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对应的验收或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6:除铁器(ZZ066024580097/6)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在6个已竣工投产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项目配套的带宽≥1400MM的除铁器设备供货业绩;
2.3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对应的验收或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17:30期间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