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永安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本项目厂址位于广东肇庆工业园东侧,行政区域管辖隶属于永安镇。
(3)项目规模:2×460MW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燃机型号:SGT5-4000F)
(4)项目计划投产时间:本期工程1号机组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投产,2号机组隔两个月投产。
(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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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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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热网一期工程PC总承包 |
1项 |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工期要求:本期工程总工期为五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7月。具体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有效的资质条件: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GB2及以上)。
3.1.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类似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验和业绩。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近半年或以上社保证明资料),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3.1.6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发生过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8)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8点情况的声明函。
3.1.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管径500mm及以上的热力管网工程施工的国内竣工业绩。须提供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业绩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子公司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施工范围。
4、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招标文件获取 :2024年1月20日09:00起,2024年1月26日1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