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湖南省资兴市大兴路41号
项目规模:2X300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湖南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1、2锅炉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及处置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湖南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1炉SCR脱硝第二、三层催化剂总计328.54m³、#2炉SCR脱硝第一、四层催化剂总计202.18m³。投标方按照供货时间要求将工厂再生后的符合性能要求的催化剂供货到招标方指定的现场,并负责运输、贮存、废旧催化剂处置、检测、包装、验收和调试等工作(不含现场的拆装施工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签订合同后35日内办理完成危废转移联单。
招标方检修时间计划:
#1炉:2024年4月;#2炉:暂定2025年10月(以招标方的通知为准)
招标方可能会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投标方要能确保再生催化剂满足现场需求,分批次再生供货。
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招标方需提前30天通知投标方),需安排人员进入现场办理相关方入场手续,并在机组停运后,第一时间运送至再生工厂进行再生。在第一车催化剂运出招标方现场后20天内将再生后的催化剂及密封材料全部送至招标方现场。
投标方需对返厂前的催化剂妥善保管,对不能再生的催化剂进行无害化处理。催化剂的再生的各项进度必须满足全部机组检修预定工期的要求。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772-007-50),且危废证核准经营能力不低于12000吨/年。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整层催化剂工厂再生并投运1年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范围页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应用证明。
3.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