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2#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炼铁厂2#高炉热风炉,燃料为高炉煤气,燃烧后的烟气通过引风机返回原系统中。通过在线监测系统,排放的烟气中SO2浓度含量为100-300mg/Nm3(设计SO2浓度按400mg/Nm3考虑),达不到目前国家环保要求,需要单独建设脱硫装置对加热炉的烟气进行处理。为满足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要求,经综合考察确定,本工程新建设的脱硫系统采用“钠基干法+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引风机(变频)+返回原系统”的工艺技术路线。根据大气排放指标要求,脱硫除尘后烟气排放指标为:颗粒物≤5mg/ Nm3;SO2≤20mg/ Nm3。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EPC总承包方式),负责工程范围由高炉热风炉煤气预热器、空气预热器后端引入脱硫系统,至脱硫除尘后净烟气返回现有烟囱前端烟气总管(含烟气引入引出管道碰口及烟道、附属设施的恢复);投标人负责在其之间的脱硫、除尘等排放处理系统所有设施,具体内容包括:在2#高炉热风炉预热器出口烟气管道后新增SDS(钠基)+钙基超细粉干法脱硫系统,整个脱硫系统包含烟气系统、脱硫粉储存及输送系统、脱硫反应器系统、布袋除尘器(含副产品输送装置)、增压风机系统、以及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消防系统、能源介质接引、照明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全套设施的设计、供货、安装、土建、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和培训,投标人负责达标排放验收通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有国家结构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环保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结构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环保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有有效的工程序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3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9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热风炉或加热炉烟气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为准(至少提供合同金额30%以上发票),或有效业 绩以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及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仅限具有注册建造师或执业资格证的负责人或总负责人,不包括符合要求的工程师职称提供者及安全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不得被列入陕钢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须提供承诺书;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22日08时00分到2024年1月29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