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黄河西宁热电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境内。规划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该项目是青海省规划的重点建设火电项目之一,也是青海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电源点及西宁市重点供热项目之一,两台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建成投产。
西宁热电公司煤场设计为圆形封闭煤场,储煤量14.5万吨,安装一台圆形堆取料机,翻车机区域安装布置1套翻车机卸车系统。目前在卸车过程及煤场堆料作业时,会产生大量漂移粉尘,导致作业环境较差。计划对煤场、翻车机新增负压除尘系统,防止粉尘外逸。在煤场顶棚增加冲洗装置,保证煤场外部卫生情况良好,维护企业形象。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煤场、翻车机新增负压除尘系统及煤场顶棚外部新增冲洗装置工作所涉及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1.2.2主要工作内容
(1)煤场新增负压除尘系统
圆形煤场顶部百叶窗外侧及廊道进行密封改造;对煤场大门进行电动卷闸门升级改造;对煤场顶棚透明采光瓦进行更换;对原除尘器改造,达到两台可同时运行的工况;煤场外围合适区域设置3套除尘系统及通风管廊。
(2)翻车机新增负压除尘系统
翻车机区域设置2套除尘系统及通风管廊。
(3)煤场顶棚外部增加冲洗装置
圆形煤场顶棚百叶窗外侧一周设置水冲洗装置。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堡子村396号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实施工期:计划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除尘设备生产企业,安装部分可分包,分包施工企业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时,满足以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投标人如为除尘设备生产企业,安装部分可分包,且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分包企业以上人员资质。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国内除尘装置的供货或安装或改造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