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阜城县古城镇、蒋坊乡、建桥乡等乡镇。
项目规模:50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阜城50兆瓦市场化风电场项目
标段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设备采购、运输及服务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提出仅限一种且能通过安全载荷计算的微观选址机位(采用招标人给出的机位坐标)推荐的机型定制化方案,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设备采购、运输及服务(不含风电机组及塔架的安装、若为箱变上置方案须包含箱变供货)。单机容量5MW,机位数量10个,总容量50MW,单台风机单位千瓦扫风面积不低于 5.6 m 2 /kW,轮毂高度不低于160米,塔型为混塔 ,叶尖最小离地距离不低于 14m(计算方法:轮毂中心高度-认证叶轮直径/2)。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锚栓组件或其他基础预埋件供货(如有);
2024年7月20日前提供第一批不少于5套风电机组及塔架;
2024年9月01日前提供第二批剩余全部风电机组及塔架;
实际交货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投标机型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机型均需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型式(产品)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
2)投标机型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不带任何有效期且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全文),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带电调试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累计装机容量在200万千瓦或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风能协会统计发布最新数据为准),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站页面截图。
6、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2024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