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三渣临时堆场防渗漏及防尘环保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安村东安239号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自合同签订且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在合同生效后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2.6 招标范围: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三渣临时堆场防渗漏及防尘环保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对电厂条形煤场干煤棚区域9600平方米的三渣临时堆放地进行铺设土工膜防渗漏、防扬尘改造;拟建设一条长40米的钢筋混凝土水渠,用来洗涤车辆轮胎,避免道路尘土飞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一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土建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工作内容的关键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