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四川能源)天明公司辅助系统集中控制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装设二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锅炉为超超临界参数直流炉,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露天布置、全钢构架的∏型直流炉。两台机组配备辅助系统,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及再生系统、化学加药及汽水取样、净水站及综合水泵房、循环水加药系统、复用水、含煤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供氢站、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脱硝剂贮存与制备系统、除灰系统、取水泵船、输煤系统、卸煤系统等。辅助系统控制系统采用罗克韦尔AB PLC系统,操作系统使用IFix软件。
招标范围包括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所配备辅助系统集中控制改造的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及验收,采用包工包料模式。详见技术规范书。
2.1.2服务期限:工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总工期12个月,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3项目地点: 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DCS项目或相关改造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机组DCS项目或相关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