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水泥用于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采购数量为1年期的预计需求量,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30000吨,其中,袋装数量10000 吨,散装水泥20000吨。投标人应据此数量进行报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交货期:合同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批次供货必须在买方订货通知的时间内完成。
2.4交货地点:哈密市大南湖七号煤矿工业场地(距哈密市75公里)
2.5付款方式:价格变动幅度在±3%(含3%)内,按投标单价结算;价格变动幅度超过±3%的,按调价公式调整后确定结算单价。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还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2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月25日9:00至2024年2月26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