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本项目拟新建光热发电装机规模100MW,采用熔盐塔式技术场址邻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本标段为镜场组装车间。
2.3 工期要求
国能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镜场组装车间计划于2024 年3月1日开工, 2024 年5月1日完工。
2.4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且符合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2.5 招标范围 国能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镜场组装车间标段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镜场组装车间设计以及相关咨询及服务内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钢结构专项设计审查以及设计优化比选相关所有设计服务工作(钢结构设计图纸需由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并加盖设计图章),以上工作的全部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2.5.2材料采购及供应(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项目功能所需的各类材料)。
2.5.3建筑(本项目建设所需的五通一平及临建等)及安装工程施工。
1)基础及钢结构主体工程施工、建筑物红线范围内设备基础施工;
2)二次结构工程;
3)室内装修工程;
4)屋面工程施工;
5)建筑物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设施等;
2.5.4为完成以上所有工程所需的各类措施施工项目
2.5.5完成镜场组装车间所必须的各类检修起吊设施的运输、安装及报验工作
2.5.6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2.5.7符合青海市环境保护要求、安全施工要求。
2.5.8对甲供材料的接收、保管、二次搬运、吊装、就位、安装、调试、验收等;
2.5.9其他内容参加发包人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施工类似工程经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钢结构工程项目经理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 年以上从事钢结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效的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人员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施工类似工程经验,在近3年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 2024 年1月29日至 2024年2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