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
2.2 规 模: 聊城电厂2×140MW+2×330MW
2.3 标段划分: 长江环保锅炉公司聊城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项目土建及安装施工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施工预计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完工;2024年5月1日进行7号机组接口改造,单台机组接口改造25天内完成;最终以业主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聊城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EPC项目土建及安装施工,主要包括:尿素站等建筑,以及尿素储罐、溶解罐、疏水罐的制作安装,水解反应器撬装模块、泵、阀门等的安装,4台机组SCR区换热器、喷氨格栅、混合器、厂区管道等的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报价清单。
2.7按照华能集团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华能系统内外实施工程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调研核实,并对项目经理进行面试。如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进行相关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施工合同业绩(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尿素水解制氨工程施工或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环保改造(或新建)施工),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主要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盖章页等)。
(4)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