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石狮电厂3、4号机组二三四五电场输灰系统提效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3、4号机组二三四五电场输灰系统先导输灰改造项目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及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等,改造后可以实现输灰系统气耗降低50%以上、改造后单台机组二三四五电场输灰能力≥25t/h(校核煤种Ⅱ灰量)时各电场灰斗不发生高料位。
其他: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投标方提交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确认;3、4号机组检修前40天到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输灰节能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5 16:00:00。